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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仙祭就在七天后。
画着狐狸脸孔的旌旗在街市上空盈盈飘扬,不少小商小贩已经摆出了狐狸面具开始兜售。护城河的边上如火如荼地搭起了戏台,站在桥上踮着脚尖望过去,还能看到穿着白色长衫的木头狐仙。
“真是种可怕的信仰啊……”
脚跟蓦地落到桥面上,我将视线转向长长的街道。
目之所及,皆是惨白的狐狸面具,它们就像一张张冷笑着的脸,默然地注视着忙进忙出的翡翠城百姓。
千百年来,满足人们一切愿望的狐仙像是某种除不去的顽疾一般,深深地扎根在了这片土地上。而眼前的这些人,如同活着虚幻的梦魇中,自顾自地深信着,自顾自地将这种病越种越深。怕是已经长到了肉里,剐都剐不去了。
贪念,果然是世间最邪乎的东西。
因为这个念头,不知道有多少人挤破了头要位列仙班,就好像成了神仙之后,就真的什么都能有了似的。
不错,某一些凡人穷极一生追求不到的东西,我们是唾手可得,比如长生不死。
可是,长生不死真的就那么好吗
我没有做过人,对那种总有一天会死的惶恐没什么概念。但对生命太长的抱怨,我却是有一堆又一堆,在无尽的生命里,我几乎每天睁开眼,就只能琢磨吃些什么,不会死,不会病,也不会有什么创伤不会被时间磨灭。
在涓涓流淌的时间长河里,我只能随波逐流,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大起大落,真的就好像端坐在水底的一枚小小的石子。日复一日,不过是像个还乡归田的老人一样,当着差,钓着鱼。
要说凡人最喜欢的钱财么,我们当然也是有的,可是,也只不过是个数字而已,没什么能花的地方,再多的钱也是浪费。
爱慕别人的心,我们自然也是有的,但跟凡人一样,你喜欢的人刚好喜欢你,那不过是童话里骗人的。即使做了神仙,不喜欢你的人,依然还是不会喜欢你,即使你法力再高强,那人也依然不会喜欢你。
如果凡人知道了这些,还会觉得神仙好吗
我虽然想找个人问上一问,顺便写篇题为“关于凡间与天界人生观区别的具体探索”,可想想自己捉襟见肘的笔力,还是决定作罢。
在我看来,这个狐仙的高明,就高明在了架子大上。
比如说勾栏院的花魁,整天个把自己藏在帘子后头不见人,长此以往,不管是好奇心多么稀缺的人,恐怕都会对她产生兴趣。
仔细想想,殊七从翡翠城打听来的这些关于狐仙显灵的事迹,大多都有捕风捉影生搬硬套的痕迹,若对比初代翡翠城主那段故事中弥漫出了诡异气息,就会觉得那些故事更加拙劣不堪。
那么,狐仙到底有没有显灵过呢
应当还是有的。
一个空口无凭的故事即使再诱人,也不可能在千百年的尘埃中经久不衰。所以,“他”一定不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出现过,而见过“他”的那些人,在见识过“他”的力量之后,心虚地选择了缄默。
他们会像后来的青绾一样,佯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自顾自地带着阴影活下去。而那段记忆,会成为狐仙壮大的饵食,也会成为他们眼中挥之不去的阴霾。就是这一切,让他们成为了狐仙最虔诚的信徒。
因为这些信徒的存在,狐仙的故事才会永垂不朽,狐仙祭才会永不停息。
思及此,我转身,望向上桥上穿梭的人群。
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从脚底的桥洞下绕了一圈,像是从寺庙的钟里传来似的,低低的,如同是什么人躲在一边窃窃私语。
大家的脸上都挂着薄薄的汗珠,那些珠子在七月的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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