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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克劳福德先生第二天已返回伦敦,因为没有再看到他光临普莱斯先生的家。两天后,他妹妹寄来的下面这封信,证实了这件事,芬妮出于别的原因,急不可待地拆阅了它: 最亲爱的芬妮,我必须告诉你,我都知道了,亨利到朴次茅斯去看过你,上星期六还与你一起游览了造船所,进行了一次愉快的散步,第二天又在堤岸上做了一次更值得留恋的散步;那温和的气候,闪光的海水,以及你甜蜜的脸色和谈话,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美好,哪怕在回忆中也是令人心醉神迷的。这便是我所了解的,我所听到的主要情况。他要我写信,但我不知道,除了这次的朴次茅斯之行,上面讲到的两次散步,我还有什么好讲的;这次他认识了你的家人,尤其是你那位漂亮的妹妹,这个十五岁的好姑娘曾与你们一起在海堤上散步,我想,大概还上了她的第一堂爱情课。我没有时间写得很多,但即使有,也不合适,因为这纯粹是一封事务信,只是为了传达一些必要的情况,免得拖延,造成不良的后果。亲爱的、亲爱的芬妮,要是你在这儿,我有多少话要同你讲呀!我会讲个没完,直至把你累倒,你也会把你的看法向我讲个没完,直至也把你累倒;但是我心里的话那么多,哪怕要我写出百分之一,也不可能,因此我只得干脆不写,随你爱怎么猜就怎么猜。我没有什么新闻可以告诉你。政治新闻你当然知道,那些人名和党派名称已使我厌烦透了,如果我再用它们来折磨你,那太不应该了。我应该给你谈谈你表姐的第一次招待会,但我太懒惰,现在它已过去太久了;我只想说,一切都很好,无可挑剔;她的任何亲戚看到了,一定都会感到满意;她的服饰和仪态也使她出足了风头。我的朋友弗莱泽太太想要的就是这样一幢房子,但它没有使我难过。复活节后,我得去看看斯托纳韦夫人。她似乎很起劲,很快活。我相信,斯勋爵在家中是一个脾气随和、性情愉快的人;我过去认为他相貌丑陋,其实他并不难看,至少比他难看的人还多得很。当然,他不能与你的表哥埃德蒙相比。对于最后这位英雄,我该说什么呢?如果我完全不提他的名字,一定会引起怀疑。因此我得说,我与他见过两、三次面,我这里的朋友对他的绅士仪表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弗莱泽太太一个不坏的评判员宣称,在伦敦她只知道三个人有他这么好的外表、身材和风度;我必须承认,前几天他在这儿吃饭时,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当时在场的一共十六个人呢。幸好如今没有人议论服饰上的差别了,但是……但是……但是……你的亲爱的……
我几乎忘记这要怪埃德蒙,他有时会不合时宜地钻进我的头脑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了,这是亨利和我必须讲的——我是指接你回北安普敦的事。亲爱的小东西,不要再待在朴次茅斯,让你的花容月貌受到损害。恶劣的海风是美貌和健康的敌人。我故世的婶母只要十英里以内有海,便觉得不舒服,当然海军上将从来不信,但我知道这是事实。我完全听任亨利和你的调遣,只要提早一小时通知我。我很赞成这计划,我们不妨兜个圈子,让你顺便看看埃弗林汉姆;如果你愿意,我们也可以穿过伦敦,在汉诺威广场参观一下圣乔治教堂。只是在这种时候,你别让你的埃德蒙表哥来打扰我,我不喜欢受到诱惑。多长的一封信!再讲一句。我发现,亨利打算再去诺福克一次,他要办的事是你赞成的,不过在下周上半周以前恐怕不能成行,那是说,至少在十四日以后他才能离开这儿,因为那天我们有个晚会。在这种场合,亨利这样一个人的价值是你无法想象的;你可以相信我的话,那是不可估量的。他会上拉什沃思家去看看,我承认我不反对他这么做,这是出于好奇心,我想他也一样,只是他不肯承认罢了。这是一封急于阅读的信,她看得很仔细,它提供了不少值得思考的情况,使一切比以前更难以捉摸了。从它看来,唯一可以确定的只是: 还没有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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