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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说一下我的叔叔,就是宝珠提到的在竹林里野合的那位,亦即曾经让我去铲煤的家伙,他比我爸爸小十二岁,更像是我和我爸爸之间的过渡型产品。他和我奶奶住在戴城市区的平房里,竹林野合的女人没嫁给他,任何女人都没嫁给他,后来我奶奶去世了,他一个人住着,把我奶奶喂养的十几只猫全都赶跑了。
年轻的时候他做过知青,七三届的那一拨,在戴城近郊务农,经常窜回城里弄点吃的。其后遇着改革解救,回城做了一个街道工厂的印刷工人,那个年代的印刷工人都挺有文化的,他居然还写过点散文,不过很快就放弃了,辞了工作,在街头做起了香烟贩子,那个年代的香烟贩子也都是潮流人士,卖的是外烟,结交的是街头潮人。此后他做过十几种买卖,最辉煌的时候是开了一家租录像带的小店,顺带卖各种磁带,后来他因为睡了一个不该睡的女人,把整个店都赔给了她,正赶上经济低潮到来,于是一落千丈,成了社会闲杂人员。
他痛恨政府,不只是中国政府,也不只是当届政府。古往今来、地球上数得出名字的政府他都恨,这就不是意识形态问题了,而是个人习惯。小时候我对着国旗敬礼,声称这是老师的教诲,他叼着烟屁股说:老师教你个鸡毛,老师在家里给国旗敬礼吗。长大了我说美国比较好,他又说:美国政府是浑蛋,世界最强国家,老百姓福利还不如瑞士。他爱钱,更爱女人,内心骂骂咧咧,实际生活中则扮演着花花公子、穷光蛋、失败者的多种角色。他唯一让我明白的道理就是,无论做穷鬼还是做暴发户都没什么好惭愧的,因你此生从受孕那天起就注定了不是贵族,你要像像样样地做个穷鬼或者暴发户。
在家族里,他的名声很不好,亲戚都躲着他。有一年他在一个女人家里,被人老公堵住了,他光着身体从二楼跳了下去,企图逃跑,结果摔断了一条腿,光溜溜地坐在地上喊救命。人家老公抡着棍子追下来,他大喊:“是你把我推下来的!”那位实在不忿,举起棍子给了他一下,他立刻倒地死去,吓得人家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和警察。等到警察来了,他又活过来了,反告对方谋杀奸夫。这在我爸爸看来,是旧社会的无赖干的事情,理当被打死,但打死他必然要判刑,他挨打从来不还手的,谁又肯和他同归于尽呢?
现在我可以说了,在戴城大学讹胖大男生的那一出,既不是我天资聪颖,也不是我急中生智,而是我这个浑蛋叔叔以身作则教给我的。我也看不起他,但这一手确实管用,只要你肯付出断手断脚的代价。
我摔断手(对外声称被打断)送进医院,宝珠被学校带走了。到病房,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叔叔,他很仗义,天蒙蒙亮就赶来了。中年以后他的头秃了一半,脸上的皮肉都挂了下来,显得很猥琐。我不太忍心看到他,会令我产生很糟糕的预感,猜想自己中年时的熊样。好在我目前手断了比他更熊,也就无所谓了,我要办的事情必须由他出面,其他人干不了。
我把事情跟他说了,他点头,赞我机灵,有他的余风。我摇摇头,请他不用再夸我了,我不如他,好歹没有光着屁股跳楼。下午我叔叔去大学交涉,借了隔壁病床一个摔断脊梁骨的建筑工的X光片,跑到校长室,进门就说:人瘫了,手要锯掉,咋办?校长看着X光片都快哭了,很严肃地警告我叔叔不要讹诈,学校在医院派了卧底,情况都了解得很清楚,路小路只是摔断了手臂,作为外校学生,他有点活该。我叔叔说:外校你个鸡毛,他不是夜大的吗,夜大的学生夜里出现在学校,很正常。校长嘶哑着嗓子争辩说:后半夜!我叔叔说:我不管。
校长没办法,把胖大男生叫来,后者一看X光片直接瘫坐在椅子上。我叔叔奸笑:小子,厉害,多少人想把路小路的骨头打断,都没成,祝贺你做到了。胖大男生也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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