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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一生中,有许多次被人叫做叛徒。第一次是在我十二岁零三个月那年,住在耶路撒冷城边的时候。那是在暑假,还有不到一年英国人就会离开这片土地,以色列国就会在战争中诞生。
一天早晨,这些黑体字赫然出现在我们家的墙上,就在厨房的窗下:“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卑鄙”一词提出了一个令我如今坐下来写这个故事时仍觉得意犹未尽的问题:叛徒能否不卑鄙?如果不能,为什么奇塔·莱兹尼克(我认得他的笔迹)会劳神地加上“卑鄙”二字?如果能,在什么情况下叛变不是卑鄙的?
我长这么高的时候就有了“普罗菲”的绰号。普罗菲是教授的缩写,他们这么叫我是因为我沉迷于观察词语。(我仍然热爱词语:将其采集、排列、打乱顺序、倒置、组合到一起。就像爱钱的人倒腾钱币和钞票,爱纸牌的人摆弄纸牌。)
那天早晨六点半,爸爸出去拿报纸时看到了厨房窗下的字迹。吃早饭时,爸爸把莓子酱涂在一片黑面包上,冷不丁地把刀子插进果酱罐,都快把刀把儿插进去了。他不紧不慢地说:
“好极了。天大的惊喜。阁下有何功德,让我们如此荣幸?”
妈妈说:
“一大早就别奚落他了。别的孩子奚落他,就够他受的了。”
爸爸和那时我们住区的多数男子一样,身穿卡其布服装。他的手势,还有声音,无疑表明他这个人一贯正确。他抄罐子底儿挖出一大块黏乎乎的莓子酱,往两片面包上各抹一半,说:
“实际上,如今大家把‘叛徒’一词用得太滥了。但谁是叛徒呢?确实。一个没有廉耻的人。一个偷偷地、为了某种值得怀疑的好处、暗地里帮助敌人,做有损自己民族的事或伤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杀人犯还要卑鄙。请把你的鸡蛋吃光。我在报纸上看到,在亚洲,人们正因饥馑而死。”
妈妈把我的盘子拉到她跟前,吃光了我的鸡蛋和剩下的面包和果酱,不是因为饿,而是为了平安无事。她说:
“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
妈妈说这些话,既非冲我,也非冲爸爸。根据她眼睛看去的方向判断,她正在冲粘在冰箱上方厨房墙上的蜗牛说话,没有特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