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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里瑞安差点儿送了两次命。离目的地还隔着一两个街区,他就下了出租车。这天天气不错,风清日丽。蔚蓝色的晴空,太阳已经西斜。瑞安在那些木靠椅里接连坐了好几个小时,他想走动走动,活活筋骨。街上车辆不多,人行道上也行人寥寥。他颇有些惊讶,原以为傍晚会是交通的高峰期呢。这些街道设计的时候显然没有想到过行驶汽车,他敢肯定,嘈杂拥挤的程度一定极为可观。杰克对伦敦的第一印象:就是觉得在这个城里溜达溜达还不错。于是,他照着海军陆战队里养成的习惯,象平常那样迈着轻快的步伐朝前走去,只是书夹在腿边磕磕碰碰,不知不觉减慢了步速。
走到离路口不远的地方,看看没有过往车辆,他便想早点儿穿过街道。他本能地望望左边,望望右边,再望望左边——从孩子时候起就这样——然后,跨过路边石……
一辆红色的两层公共汽车呼啸而过,离他不到两英尺,差点儿把他碾成肉酱。
“对不起,先生。”瑞安转身一看,是位警官,从头到脚,全副警装。他想起来了,他们这儿叫警察,“我要是您的话,我就会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过街,而且还得注意路标的颜色,根据颜色的不同来决定该瞧右边还是左边。我们可不希望看到太多的游客出交通事故。”
“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旅游的?”现在警察只要听瑞安的口音就知道了。
警察微微一笑,耐心说道:“先生,因为您刚才横穿街道的方法不对,另外,您这身穿戴象个美国人。请当心,先生。再见。”警察友好地点点头走了。瑞安楞在那儿,不知道怎么能从这身簇新的三件头套装看出他是美国人。
吃一堑,长一智。他走到路口,沥青路面上漆着字,“往右看”,还为不识字的人标出了箭头。他小心翼翼地站在白线内,等着红灯变绿灯。他想起在星期五租车外出的时候,要特别小心车辆。世界上只剩下几个地方还是左侧行车的,而英国正好是其中之一,要习惯它肯定得花点儿时间呢。
除了左侧行车之外,英国人别的事情都干得很好,他宽慰地想。他这是首次来英国,但已从一天的广泛观察中得出了结论。瑞安是个老练的观察家,往往能够根据粗略几眼所看到的情况得出很多结论。这一带是商业区。路上的行人同美国相比穿着要讲究一些——但那些头发染成桔黄色和紫红色的流里流气的家伙除外,他想。这儿建筑物的式样,各朝各代,错落陈杂,大多显得古朴典雅,既有奥古斯都时代的古典式样,也有密斯尔范?德?罗厄式的现代风格,大多数建筑物还是呈现出一种古朴的韵味,而在华盛顿和巴尔的摩,这样的建筑早已绝迹,被代之以一排排崭新的大楼,玻璃盒子似的,缺乏个性。这个城市的优点与不足同他所受到的礼遇巧妙地融和在一起。对于瑞安来说,这是一次带有工作任务的休假的,然而,第一印象告诉他,这个假期会过得很愉快。
但也还有些不协调的地方。许多人好象都随身带着雨伞。瑞安出来收集资料前,注意过天气预报。预报明确说是天气晴好——其实是炎热,就是这么说的,尽管气温才刚过华氏60度。每年这时候天气固然是暖融融的,但怎么谈得上炎热呢?瑞安不知道他们这儿是否就把这种天气当成了印度的夏天。似乎不会吧。那么为什么要带雨伞呢?难道不相信当地的气象台?是否因为我没带雨伞,警察就看出我是美国人呢? 还有一件事情他本该预料到的,那就是街上劳斯莱斯牌轿车多得不得了。这种牌子的轿车他这辈子没见过几辆。虽不能说满街都是这种高级轿车,但为数确也不少。他自己用的是一辆西德大众汽车公司生产的拉比特牌,已经开了五年了。瑞安在一个报刊亭前站住脚,买了一份《经济学家》周刊。他在出租车的找头里粗手笨脚地翻弄了半天,才付了钱。卖报的看他是美国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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