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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
张明宪一得着假期,因为惦记着家里,所以立刻就从临城县赶回了京城。
如今他也是拖家带口的人了,家里有个老娘,还有个媳妇,媳妇就是翠屏。翠屏半年前和他结了婚——一说起结婚那事,他就后怕,因为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和翠屏就会是有缘无份。他是知道好歹的,所以心里一直感激着张顺以及司令太太。那个时候,翠屏已经有点魔怔了,总觉着自己若是不嫁给张顺,接下来这一生就无颜活下去。幸亏张顺“郎心似铁”,太太也把那道理掰开揉碎了,对着她翻来覆去的讲,才让她渐渐的冷静下来,不再那么寻死觅活的要以身报恩。
若论结婚,张顺比他和翠屏还更早一步。张顺的老婆不是外人,也是万家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寡妇,人样子是没得说,白白净净利利落落,说话做事也伶俐,那个劲头倒是和张顺有几分像。
小寡妇名叫秀珍,是个苦命的人,十六岁成亲,一儿半女都未得,十八岁便没了丈夫,而夫家若是肯给她一口窝头吃,她也不至于出来帮工做女佣。她日子虽苦,身心却都是年轻健康的,早就看张顺好,可一直也只是看看而已,因为张顺在万府活得好似半个少爷一般,再不挑剔,也不会娶个外来的小寡妇。
她没想到,自己今生和张顺竟然会有缘分。
张顺丢了一条胳膊,谁看他都是成了残废,唯有秀珍不以为然。她想的是:张顺又不是卖苦力挣饭吃的男人,少了一条胳膊也不耽误吃喝生活,有什么要紧?他模样还是那个模样,聪明还是那么聪明,少了一条胳膊,也照样还是张顺、也照样还是比人强呀!
她看张顺,是怎看怎好。而张顺为了让翠屏死心,也发了话出去,想要寻觅个女人成家,于是有那好事者在中间一撮和,张顺和秀珍就成了两口子。张顺照旧回万府管事,秀珍则是辞工回了她的新家庭,成了个喜气洋洋的主妇。
张顺原本对人生是灰了心的,也不奢求什么浪漫爱情和美满生活了,只打算过一天算一天的凑合活着。如此凑合了半年,他让秀珍凑合得白里透红,二十出头的人了,竟然还长高了一点点。
他不承认自己这日子是“凑合”得相当不错,但是因为在家活得确实舒服,所以尽管表面上对秀珍爱答不理的,其实心里对她没意见,知道她是个好媳妇。
张顺过得好,翠屏心里略微的安宁了一些,这才嫁给了张明宪。她和张明宪是名副其实的自由恋爱,结婚之前,她看张明宪完美无瑕,二人心里除了爱情,再无俗务。结婚之后,她渐渐皱了眉头——虽然她在万府的身份是个丫头,但平日的工作,不过是伺候小姐梳妆,以及端茶递水,若论待遇,也是常年的穿绸裹缎,脸上的胭脂花粉都是小姐用腻了、淘汰给她的法国货。不能说她活得多么娇贵,但放眼万府,除了小姐和老爷之外,也再无旁人敢呵斥她半句。
自小到大,她过得都是这种水平的日子,然而结了婚之后——虽然张明宪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在京城安了一份家——可那小门小户的小家,真是连万府的一个犄角都不如。
她住进这么一个小家里,因为身份已经成了一家的主妇,所以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全成了她一个人的事。原本家里也还有一个厨子和一个老妈子,然而张明宪那老娘勤俭惯了,万万不能允许家里放着个新媳妇不做事、而去按月花钱雇仆人。所以婚礼之后,张明宪前脚刚出发去了临城县,张家老太太后脚就将厨子和老妈子全辞退了。
翠屏没见识过这一手,先是有点懵,及至披头散发的猛干了几日家务之后,她慢慢反应过来了,气得当场就要跑回万府找小姐告状,可是拔脚都走到门口了,她一转念,又发现这不是个找小姐告状的事——自己已经嫁进张明宪家了,已经不是万家的人了。
这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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