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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自己应该当个英雄,无论如何向美国人放一枪。如果打中了,我猜他会成为街坊中最酷的孩子。不过很显然他不知如何瞄准,否则我和提姆赫德都完了。虽然距离不到五十米,他的子弹都胡乱射向了天空。
和我们每个人一样,提姆赫德精于射击,也拿人形靶练过。人形靶和这个孩子的轮廓的唯一区别,只是这个孩子体形略小。他本能地扣下扳机,开了三枪那孩子才倒在地上。这种距离绝不会失手。孩子的母亲冲出来想把他拉回房里。她却正好目睹儿子的血肉从他肩后飞溅而出。
血淋淋的现实让提姆赫德无法接受。他告诉加尔萨不是他干的,于是加尔萨认为是我杀了那孩子——所有人都把那孩子叫做“那个叛军”。
护卫任务完成后,提姆赫德帮我脱掉枪手服。衣服被剥下时释放出浓烈的汗臭。平常他准会开个玩笑或者抱怨几句,但我猜今天他没这心情。整个过程中他一言不发,然后他说:“我杀了那个孩子。”
“没错,”我说,“是你干的。”
“奥兹,”他说,“你觉得别人会问我这个吗?”
“也许吧,”我说,“你是军警队里第一个……”我顿了一下,本想说“杀人的”,但从他的语气中我意识到这不是他想听的,于是我改口道,“干那个的。他们想知道是什么感觉。”
他点了点头。我也想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想起布莱克上士。他是我在训练营的教官,传说他曾用无线电步话机把一个伊拉克士兵活活打死。当时他转过一个街角,迎面就撞上那个士兵,近得来不及举枪。他发疯似的抓起摩托罗拉步话机往对方头上砸,直到他脑浆迸裂。我们都觉得他很屌。布莱克上士教训我们时常问些疯狂的问题,比如:“假设你情绪炸裂,叫炮兵把眼前的楼炸成了废墟,然后你进去只找到小孩的残骸,遍地是小手小脚和脑袋,你怎么办?”或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他父亲的脑浆已经流出来,但她觉得他还活着,因为他的腿还在抽动。你准备对她说些什么?”我们会回答:“新兵不知道答案,长官。”或者“新兵不懂伊拉克语,长官。”
全是让人发狂的场面。如果你真准备好面对如此血腥的战争,那也是蛮酷的。我一直想在训练营结束后拉着布莱克上士,问问他哪些是胡扯,哪些是他的真实想法,却始终没找到机会。
提姆赫德说:“我不想谈这个。”
“那就别谈。”我说。
“加尔萨以为是你干的。”
“是的。”
“你能替我保守秘密吗?”
他看上去很严肃,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于是我说:“好吧。我会告诉所有人是我干的。”谁能说不是我干的呢?
于是我成了军警队中唯一确定杀过人的。在行动汇报前几个人过来打招呼。乔布拉尼——队中唯一的穆斯林——对我说:“干得不错,伙计。”
哈维说:“如果不是他妈的加尔萨和提姆赫德挡着,干掉那小子的人应该是我。”
麦克说:“你还好吧,伙计?”
汇报过程中,军士长来到我们连队。我猜她听说我们刚交过火。她是那种习惯叫每个人“杀手”的军士长。比如:“最近怎么样,杀手?”“乌拉,杀手。”“又一个在天堂漫步的日子,对吧,杀手?”那天她过来对我说:“你还好吧,苏巴准下士?”
我告诉她我感觉不错。
“今天干得不错,准下士。你们全都是,干得不错,乌拉?”
乌拉。
汇报结束后,参谋军士把我、提姆赫德和加尔萨下士拉到一旁。他说:“棒极了!你们做得很好。尽职尽责。你们自己还好吧?”
加尔萨下士说:“没问题,参谋军士,我们很好。”我心想:操你妈,加尔萨,当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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