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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宁的情书是这样写的: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是个小孩儿,我也是小孩儿。我觉得你长得像小雪人冰激凌,眼圆溜溜的,脖子后面有一条直直的沟,我看了你的沟很久,神奇得觉得有点好看。可是你会说我听不懂的话,这点特别讨厌。后来组织和老大派我跟你同桌,卧底在你旁边,看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使得班花都喜欢你。我阮霸天像天使一样考验了你,觉得你这家伙很不错,毕竟跟谁同桌,谁都不会把他的半张桌子借给我摆迷你四驱车。
后来,我得了精神病,咱俩好兄弟,你不怕我,我神经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还听见你喊我名字,那会儿我不记得你是谁了,可是我本来很焦灼、很暴躁,很想用拳头打破这无情无义的天地,听到你这家伙的声音却平静下来,也开心起来。虽然我不能同你说说话,可是心里清醒,咧嘴笑了。
我妈说,假设一个人的一辈子只有六十年,而每个人这辈子会遇到六十个陌生人,那么我们每年至少遇到一个,他来了记忆会自动封存到大脑里的图书馆。认识了六十年的是爸爸妈妈,五十年的是发小,四十年的大概是一生挚友,三十余年的是爱人和孩子,之后的人庞杂而不可分类,统称为过路人。你过路时他也只是路过,匆匆地,谁也不必多看一眼。
可是我粗粗计算,七岁时的我认识的你,又该归入哪类?五十年的发小你出席,四十年的挚友有你难得至极,而三十余年的那个人,但愿是我劫后余生庆幸的那个你。
我爸说,以后让我让我嫁给军人,我跟他说,林林是要当医生的人。
你说过要当医生,希望告诉更多的人,有我在,不必死。
是不是?
现在的你,早就是个合格的医生。因有你在,我不想死。从前更小的时候,或许你不信,可是我真的想过,妈妈生下我只是为了让我看蓝天白,但蓝天白云也不过如此。
我想我的胆子特别大,死了也并不可怕。
我想过死啊,林林。
但是,和你在一起之后,我很怕死。
第一次写情书,写得不好,你可别见笑。
不过你笑了也好,我想让你笑很多很多次,笑五十三年。
我还想一直和你在一起,捏你的手,把你捏哭。
我更想把你变成我的,只有我能占有的。
别的女孩,谁走近你,我就像条小狗,把她吓走。
你奶奶对我没有意见,我爸爸对你没有意见,不知你是个什么意见。
盼复。
她写完后,折进特意买的粉色的信封里,揣了许多日,却又不好意思递出去。后来同安安说了说,安安答应当信使。他拍拍胸脯说你以后和喜欢的人结婚了,可别忘了我这个大媒人。
小孩子总是幼稚的,明明才十四岁,一句话就能夸口到四十岁如何如何。可真长大了,连预期起明天都小心谨慎,生怕说了什么让人耻笑的狂话。
卢安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偶尔在异地他乡遇到了吃面的阮宁,院宁虎皮蛋一甩。追了他五条街。
她说:“我现在这个样子你个小崽子负不负责?”
安安迷糊地想了想当年,说:“那封信我确实交给林林啦。”
当年的当天,他看了看,问都未问,直接塞给了宋林。
因宋林时常同他说起,他与阮宁小时候的情谊,也有阮宁如今与一圈人玩得都好,却只与宋林疏远的缘故。
安安是这么个逻辑思维:林迟是她闺密,阮致是她哥哥,自己是她兄弟,那宋林呢?
宋林定然是阮宁喜欢的人。
不是有句话说,你对谁越别扭,你就越喜欢谁嘛。
阮宁信封上忘了写收信人,安安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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