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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之旅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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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难度极大的技艺,不如说近乎不可能。而让听的人认为“啊,旅行真是太有趣了,我也想去旅行”或者“恋爱真是太美妙了,我也想来一场美妙的恋爱”更是难上加难。对吧?而设法做到这一点的,不用说,非行家的文章不可。这里需要技巧,需要固有的文体,而激情、爱心和感动等等当然也是需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作为小说家的我来说,写游记是非常好的学习机会——我本来就是因为喜欢写才写的,这里是说在结果上。

我本来就喜欢游记,一向喜欢。海定[3]啦斯坦利[4]啦,小时候就看那样的游记看得入迷。和童话相比,还是更喜欢那类游记,反正就是喜欢。每次翻动书页都激动得不行。斯坦利历经千辛万苦在刚果腹地找到下落不明的探险家利文斯通那个段落,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新游记方面,保罗·塞罗的东西也常看。看写得好的游记比实际外出旅行有趣得多——这种情况也不在少数。

不过前面也说了,如今一个人可以到任何地方去,所谓边境那东西已经不复存在,冒险的性质已彻底变样,“探险”和“秘境”等字眼也迅速落伍,在现实层面几乎不能再用了。电视上至今还在搞那种加长节目,冠以某某秘境等带有大探险时代意味的标题,但几乎没有哪个人会天真得信以为真。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游记来说,当今时代恐怕并非幸福时代。

但不管怎样,旅行这一行为作为其赖以形成的形式,或多或少总要迫使旅行的人改变其意识。既然如此,我认为描写旅行的作业也必须相应地反映其动向,其本质无论哪个时代都不会改变,因为那是游记所具有的本来意义。“去了哪里,发生了如此这般的事,做了如此这般的事”——仅仅连篇累牍地罗列这类奇闻逸事,人们很难读下去的。“哪怕远离日常,也是同日常比邻而居的”——我想必须综合阐明(顺序颠倒也没关系)这一点才行。真正的新鲜的感动正是从这里产生的。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相信即使在边境已经像这样消失的时代,自己这个人的身上也仍然存在着可以造出边境的场所。而追加、确认这样的情思即是旅行。倘若没有这样的终极性认识,纵使跑去天涯海角,恐怕也是发现不了边境的,毕竟是这样的时代。

(根据《波》刊载的访谈《边境之旅》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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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小说家(1932&mdash;2007)。

[2] 包价旅行。旅行社面向个人策划的旅游。形式虽为团体旅游,但住宿和时间安排等由个人决定(自由行)。

[3] 瑞典地理学家、中亚探险家(Sven Hedin,1865&mdash;1952)。曾发现古楼兰遗迹。

[4] 英国探险家、记者(Henry Morton Stanley,1841&mdash;1904)。1871年在坦噶尼喀湖附近戏剧性地找到利文斯通。后发现尼罗河发源地和刚果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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